学院生活_重生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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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生活

  (去看网.)在费城生活了几个月,程希对英语有了许多自信,自觉只要不是要求写抒情性文章,都难不倒她。去看网.。可真等她到了普通高中,却发现自己好象完全不会说英语了!那些极力张扬的高中生们,穿着大垫肩窄腿裤,烫着可怕至极的发型,在程希看来他们简直土得要死,而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英语,与他们的服装一样,完全象另一个世界的语言,程希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聋哑状态。幸好,老师们上课时说话,程希还是听得懂的。

  俚语,或者是他们的时尚用语?为了耍帅耍酷而故意的简略用语?程希才发现自己学的英语实在太正规了,以致于听不懂这些诡异的所谓“英语”。所幸,象她一样郁闷的人还有陪着她一起的艾凡。

  艾凡与程希一样,同上高一。程希算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同学,却出乎程希意料的,似乎并不招人喜欢。这一点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与眼神,很明显就看得出来。虽然她有点不明白,自己长得还算可爱,性格也很随和,成绩也不错,为什么会这么不受待见?

  直到一个月后,程希终于在摸索中听懂了那些中学生式的英语,才恍然大悟,然后愤起大怒。

  程希听懂的第一个让她愤怒的词是:Chink!然后,她在了然方向之后,几乎在一天之内听懂了大部分污辱性的词汇。比如:Chinaman,RedMonkey,Zipperhead,panhead……

  她装作冷静地听了一天下来,已经完全控制不脾气了。因为除了艾凡之外,其余人听到对自己这样的称呼,不是窃笑,就是漠然。程希连呼吸都沉重起来。于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当她再一次听到有人故意这样大声地污辱自己的时候,她猛地站了起来,指着那个出声的庞克头,完全忽视他是个比自己高二十几公分的男生,冷冷地说道:“你污辱了我,我很生气。道歉!或者,接受我的还击!”

  庞克头愣了一下,猛地与周围的同学一起笑了起来:“哇哦,还是个Bruce-Lee呢!来啊,来啊,我接受你的反击,让我看看Bruce-Lee的厉害!”话音一落,笑声更大了,还有不少学生跟着喊:“来还击来还击,我们扎克可绝对不会向黄猴子道歉的”之类的话,讲台上的那位男老师忍不住抿了抿嘴,想笑又憋住,但他什么都没说。

  毕竟一个月来,这个小姑娘听到什么话都一付默默的样子,显然很好欺负。庞克头却是个中产阶级家的孩子,父母都有很体面的工作。一个穷鬼中国人,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帮谁不帮谁,这不是很明显吗?

  程希看了眼讲台上的老师:“老师,你也和他一样,有种族歧视?很支持他,是不是?所以他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老师你一直保持沉默,还在笑是不是?”

  “怎么会?”这位男老师皱了皱眉,目光中却显而易见地流露出一抹不屑。

  程希没有给这位老师再说什么反驳的话的机会,只要他出声,表明他在就行了。程希利落地甩开艾凡拽着自己的胳膊,脚一蹬,整个人登时飞了起来,扬起一巴掌就向庞克头扇去。

  “啪!”随着响亮的一声巴掌,庞克头被打得飞出去两米,撞倒了一堆桌椅,又撞到墙上,头撞得发出“咚”的一声,让人听着就心寒,庞克头当时就晕了过去。只是脸上的小小的掌印却明明白白地肿了起来,被打落的牙齿也顺着血沫从嘴里掉了出来。程希则安然稳当地落地,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似地拍了拍手,好象手上有灰。

  瞬间安静。过了一秒,尖叫声陡然响起,教室里立刻大乱起来,一群女生甩着手跳着脚要往门外跑。

  程希一拍桌子,指着吓得有点呆掉的老师:“麦克老师,我会去法院告你,还有所有污辱过我的同学。我有证据。你们等着法院传票吧。”说着,从书包里拿出她为了听音乐特地买来的小型录音机,在众人面前晃了晃,然后转身大步离去。只留□后这下真的完全傻了的老师和同学。

  种族歧视虽然普遍存在,但一旦有人告,那铁定会受到制裁的。学生们还好点,毕竟未成年。这位老师等待他的只有失业了。至于以后有没有学校敢用有这项污点的他,就不在程希考虑的范围内了。

  那老师倒是想上前拦住程希,但一方面惧怕程希突然表现出来的强大武力,另一方面,艾凡也紧紧地跟在程希身后离去,这让那些有报复心思的人都收敛了起来。

  “我会帮你的,程。”艾凡与程希坐在自家大黑车的后座上,见程希依旧气哼哼的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无论是找律师还是做证,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

  “谢谢你,奥德耶。”程希到这一刻,突然发现了这位小帅哥的可贵。他心中的歧视恐怕只有长笛技艺的好与差吧。真是一个难得的,心灵纯净的人。

  “不要因为这事就忘记练习。”这是艾凡给程希的回答,程希一阵囧,只回了一句:“送我去远航投资。”

  等程希把这件事与郑航与查理一说,再把磁带一放,郑航的脸立刻红了,气的。

  “混蛋!希希,告,一定要告,告死他们!”郑航拍桌子,跳起来大喊。他来美国比程希早两年,自然也是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程度远没有程希面对的强烈,毕竟他上的是大学,纵使骨子里歧视你,那些人也学会了表面上收敛。这种表面的疯狂表现,青春期的中学生最多。这也多多少少是因为程希前一个月都没听懂,那些人没有遇到反抗,觉得你好欺负,自然而然就嚣张起来。

  查理稍稍拉了郑航一下:“冷静,冷静一下。”

  “让我怎么冷静?!”郑航看了眼查理:“你没经历过这种事,不能感受。”

  “也许吧。”查理摇了摇头:“所以,比你想得更远一些。你要想到,你把他们告倒了,又如何?他们倒了霉,是的。但是,之后,有哪一个中学会再有勇气接受希希呢?你冷静下来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郑航和程希一愣,齐齐说不出话来。

  “难道就这么算了?!”郑航咬着牙,一脸不甘。

  “当然不。”程希嘟着嘴:“我才不离开这个学校呢,好容易整治好了,我为什么要离开。根本不用考虑有没有学校接收我的问题。想来,只要我们赢了,学校了不敢开除我。顶多是找点小鞋让我穿,这根本不构成什么威胁。”

  “诶?希希有这个觉悟,不错不错。就怕希希受不了会主动退出呢。这样的话,就好办了。”查理一下笑起来:“那就让我们来斗倒这些渣人吧。最好能连同那个校长一起,嘿嘿。”查理笑得贼贱贼贱的,让程希怀疑,是不是他与那个校长有仇。

  “对,告得他们失业失婚!哼!”莎拉也在一旁愤愤然插嘴,让程希愣了一下,后来才知道,莎拉是墨西哥裔,也经历过这些。特别是德克萨斯州算是美国种族歧视比较严重的州了。她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还能长成现在这样品学兼优的样子,实在是很不容易。

  最后,事实表明,查理与那个校长没仇。他只是个性喜欢闹事而已,事闹得越大,他就越兴奋。不过,让查理颇感可惜的是,请律师的事,并没有让他插上手,因为直接让愤怒的解信诚解决了。解信诚的舍友正是法律系的,虽然他还没有资格上法庭,但这方面的关系却很深厚。请出他的导师,一个资深的大律师。当然,律师费也不便宜,但很值。再加上艾凡和罗伯特的大力支持,连媒体也来凑热闹。

  有人有钱有舆论支持还有证据,官司几乎是一面倒地顺利赢了下来。走完司法程序,这个学期已经到了期末。没有任何意外的,程希在没有成为长笛手之前就出名了。在这所中学里,这位才一米五几,天天笑眯眯的十岁女孩俨然成了老大中的老大,没人敢惹。这也让程希的中学生活寂寞了许多。所幸,这之后,程希再也没听到过任何不雅词汇,环境一片清净。

  按程希的水平,如果在国内的高中,可能还要费一番功夫才不至于被落下。可到了美国的高中,一切就变得简单起来,特别是数理化,对程希来说,简直象儿戏。只需要费点神学学美国历史什么的,就完全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长笛练习中去了。这倒让程希在这次种族歧视事件之后高兴了不少。

  因为常常被罗伯特打发去参加临时演出,程希虽然年纪小,但她娴熟的技巧已为一些常在一起演出的同学熟知。期末前,几个管乐系的女同学找到程希,希望与她一起组成一个纯女性的木管五重奏的组合。

  程希自然是欣喜不已。与人合作演出,正是她锻炼弱项的最好机会,她怎么会放过,连连点头同意。但是,这样一来,本来打算暑假回国的,计划也被迫改变了。幸好,解信诚也有事,他现在是他的专业教授的得意门生,暑假要随着教授去趟非洲,做社会学调查。

  如此,半年没回国的舅甥两人决定这次不回了,虽然会让很多人失望,比如林立新,比如马德明,比如……王胜男。但相对于这些感情来说,正处于热衷于事业的两人就自动把它们忽略了。而郑航更别提了,他一放假直接就奔日本去了,虽然他没对程希和解信诚说他在这次的日本经济复苏事件里投了多少钱,但光看他这么积极的态度,就可以想像,一定不少。

  知道程希参加了木管五重奏组合,罗伯特点了点头,还特地给她们选出了一些合适的五重奏的曲谱给程希,丹济的,尼尔森的,艾尔加的,程希数了数,足有七八份,厚厚重重一沓。让她们练,并承诺他给她们两周后,由他来安排现场音乐厅的演出。这一下,让她们立刻压力倍增。以前整个管弦乐团,总感觉有人陪伴。可现在,一个乐器只有一个,一下就显得孤单起来。特别是法国号的胖女生,听见程希的这个消息,甚至打了个寒颤,夸张的模样一下逗笑了其他人,倒让紧张的气氛一下散去不少。

  每天的练习,没有人迟到。这一点,程希很庆幸自己的组合里都是认真练习的学生。她可是见过不少柯蒂斯的学生,也许是太过天才的原因,个人技术一个比一个强大,试谱跟玩似的,合奏排练也懒懒散散,从不需要第三次,但一轮到走台和演出,却异常地认真,而且,都能超水平发挥,最后成功演出。程希已经被震撼过无数次了。如果真遇着这样的人,程希就头痛死了。那样的话,她肯定是拖大家后腿的一个。

  倒是艾凡知道了程希加入女子木管五重奏组合时不太高兴,几乎只一天之后就立刻来告诉程希,他也加入了一个四重奏组合,并半仰着下巴对程希说:“希望有机会和你的五重奏同台演出。”

  不就是想比一比嘛。程希看着艾凡简直有点无奈。这家伙一天不跟自己对着干就不姓奥德耶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麻烦的是,程希发现,木管五重奏的曲目中有时候要用到短笛,比如乔治·里盖蒂《六首木管五重奏小品》就是明显的例子。而短笛其实并不是五重奏组成部分,于是,这一项任务很自然地就落在了长笛手程希的身上。

  谁也没料到,长笛手程希根本从来没吹过短笛。程希自己甚至也说不出口。谁考柯蒂斯没个副修呢,长笛副修短笛不是很普通的事吗?应该天生就会吧?这是大多数人对长笛手的印象。于是程希不得不又从自己的零花钱里肉痛地拿出一部分来,买了支短笛,突击了一下。幸好,会长笛,再吹短笛并不算太难的事,只是要稍稍适应一下而已。不然就丢脸丢大发了。而且,短笛出现的机会不多,不至于让她花去更多的精力与时间。

  现场音乐厅演出那天,让程希意外的是,她接到斯泰莎·玛汀的电话,说她刚好来费城办事,顺便想来听听她的演奏。程希自然兴奋地邀请她来柯蒂斯,本来,程希还有些担心合不合适,毕竟她是茱莉亚的教授,与柯蒂斯可是明明白白的竞争关系。可玛汀一点没推辞,半个小时之后就大大方方地来到了校门口。

  这是程希第二次见到这位长笛大师。与上次不同,程希这学期以来听过不少她的唱片,了解了她的强大。再看她时,目光中已多了份崇敬。这次因为是夏天,她穿了件非常漂亮贴身的宝蓝色连衣裙,配上一头漂亮的卷发,怎么看怎么迷人,甚至比初见时还要年轻些。

  程希见着她时,正诧异于她的盛装,而且也笑得也太灿烂,面对自己一个学生,至于么?结果一回头,看见自己的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那张陡然僵硬的脸,程希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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