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蒂斯印象_重生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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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蒂斯印象

  (去看网.)那天,艾凡家的几人都自觉地没有提到面试的事。去看网.。不过,程希还是很满意那次会面,因为她经历了一场非常美好的合作演奏,让程希在这个弱项上有了一丝体悟。特别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有意无意地提点,更是让她受益良多。为此,她很感谢艾凡,这小子真是让人激赏又无奈的坦荡。对对手,与对自己是一模一样的对待。知道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受邀拜访他母亲,他就立刻去找程希了。也许真如他所说,他不希望他选定的对手落队消失吧。

  也许是再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原因,程希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她要成为他那样的人,自信强大,眼界开阔,技巧至臻,感情多变包容,几乎每一项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长笛手的品质。于是,余下的一个月里,程希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留在了庄园里,吹呀吹呀,完全沉浸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寂寞又充实,甚至解信诚都没见过两次。

  四月来临。程希看着日历上那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4”,心一下紧张起来,甚至都不敢出门往柯蒂斯的方向多看一眼,生怕会认为每一个行人都是邮差,自己太过灼热的眼神会把人吓坏。程希长笛也练不下去了,坐在公寓里来回踱步,时不时伸头向下望去,看着那个孤零零的邮箱会不会遇见它的熟人。

  从忐忑到恐惧,从希望到失望,程希的心情在四月间如同高空弹跳一样,轮回了好几个圈。甚至连去看邮箱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有一天,程希郁气沉沉地坐好了晚饭,没有心情,什么都懒得做,郑航已经好几天连着吃蛋炒饭就鱼干了。程希刚把饭摆好,就听见门响起,回头一看,是郑航带着凉风走了进来。

  “回来得正好,吃饭吧。”程希有气无力。

  “又是蛋炒饭……”郑航撇着嘴,看了眼程希。

  “爱吃不吃。”程希心情不好,迁怒得很自然。

  “不吃不吃!”郑航站起身来,不但拿起了自己面前的盘子,连程希面前的盘子都一并拿起来,随便地搁在了厨房:“今天我们都不吃蛋炒饭!一定要吃顿好的!不但要吃好的,还要狠狠地吃顿好的!”

  “喂!你!”程希郁结在心,很想发火,但也知道这完全不是郑航的问题,所以顿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甩了甩头,低下声音:“我没心情。你要吃,你自己去吧。”

  程希没精打采地趴在自己手臂上,所以没看见郑航含笑的唇角。

  “可是……”郑航的口气放慢:“今天没有你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人生偶尔遗憾一下,也是种美。”程希惯性打嘴仗,其实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喜欢遗憾?”郑航挑了挑眉。

  “怎么这么啰嗦?!”程希本来就心如万蚁爬过,焦躁不安。再与郑航废话两句,更觉得烦闷,索性就站起身来,转身要回房。说不过你,自己寻个清静总可以吧?却不料手臂被郑航一把拉住,程希再也忍不住,一下就火了起来:“干嘛?!”

  “吃饭。”郑航笑得更甜了,眼见着程希就要飙起来,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往外掏出一封信往程希面前一晃:“想看的话,就请我吃饭吧,我一定要吃顿好的!”

  程希一愣,这个信封她熟悉,柯蒂斯面试函也是这样的制式信封。反应了好几秒,程希一下跳了起来,象树袋熊一样挂在郑航身上哈哈大笑:“录取了是吧?!是吧?!柯蒂斯给我来信了?!坏人!竟然敢耍我!”程希甚至没有意愿去抢来看,她需要的只是这个消息,对于录取函的格式毫无兴趣。只要拿到信的郑航点了头,就已经是狂喜地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郑航也笑开来,抱着程希转了好几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程希就突然跳下去,跑到电话机旁,开始吧哒吧哒地拨电话。

  “舅舅,舅舅,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老师,老师,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马先生,马先生……”

  “王老师,王老师……”

  “邦哥,邦哥……”

  “向叔,向叔……”

  程希把电话都打热了,所有的知道电话号码的人都通知道了一遍,和所有的人都说一样的话,每说一次都是那么兴奋,就象个傻子,也象疯子。足足耗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的电话打,才不情不愿地把电话放下来。表情明显是有些意犹未尽,脸上红扑扑的,比平时更可爱几分。

  只是此时的郑航对此可爱毫无欣赏的心思,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在一边饿得肚子咕咕叫,暗自猜想,程希要认识全世界的人,她非得把电话打爆不可。

  “喂,可以去吃饭了吧?”郑航扁着嘴:“今天一定要多吃点,已经吃了一周的蛋炒饭了。”

  程希觉得连身体都是轻的,走起路来都挨不着地,轻轻一触就跳了起来,特别轻快。笑得完全合不拢嘴,走上前去,轻轻抱住郑航。此时她才一米五,郑航已然一米八几,程希只能抱着他的胸,在他胸前蹭了蹭。

  她这个样子,郑航刚才的那点不甘愿的等待,此时全变成了温柔。这家伙,小小的,难得温柔啊。郑航伸手去抱了抱程希的脑袋,没说话。两人抱在一起好一会儿,程希才抬起头来:“既然以后要在费城呆好些年,那我们不如去普林斯顿吃吧。我想,这种时刻,能和舅舅一起。”

  郑航怔了一下,才笑起来:“好啊,我们这就找解叔去。”

  结果,这一晚,郑航只吃了两个干面包,一路都在奔波。因为等他们到普林斯顿的时候,解信诚的舍友说,解信诚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直接丢下做了好几天的课题,就急匆匆地开车出去了。程希与郑航对视一眼,知道和解信诚错过了。

  等他们再回到费城,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早就饿得全无力气,饿过头了。幸好解信诚机警,借了房东的电话打回宿舍,才知道这两人找他去了,又走了。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直到等到睡着。

  等三人聚首之后,已是繁星漫天。来回奔波,饿着肚皮的人们,再无心思进行狂欢啦,大吃啦之类之前想得很美好的庆祝活动。只想赶紧吃饱了,睡觉。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于是,这一晚的庆祝活动,就变成了在公寓里吃鲔鱼三明治,一人吃了好几大块,吃到打嗝,才随便地点了点头,各自回房睡了。也许是累坏了,两个男生齐齐发出难得的鼾声,震得门板直发抖。

  尘埃落定。看着录取函上面列出的所有费用均由柯蒂斯承担,而程希的专业导师正是胖乎乎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他的一对一教导的费用也由柯蒂斯出。每年还有不少的奖学金,这让程希立刻笑开了花。

  第二天,程希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电话过去给艾凡。

  “奥德耶,我被录取了。”程希没有多废话。与这个人讲什么语言策略完全是白费功夫,浪费表情:“你呢?”

  “你都被录取了,我的成绩你还用问吗?”艾凡又端起那种讨厌的腔调损人,显然是心情很好。

  “好极了。”程希已经学会在他的话里听重点,不听情绪了:“那我们学校见吧。”

  “喂……没礼貌!”艾凡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心情一下坏了起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还有两次别的考试,对程希来说都是小问题。还有一项任务就是,程希只有一张初中毕业的文凭,必须在柯蒂斯期间拿到高中文凭,才有可能在柯蒂斯毕业,所以,她就需要进入一所费城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程希本来想先去堪察一下各中学的状况再决定呢,结果就接到艾凡的电话:“一起上中学吧。”

  程希没有拒绝,有个人陪着,总不是坏事。后来,程希就为自己这个决定大呼幸运了。

  住进了柯蒂斯,程希很满足于柯蒂斯的硬件条件,一人一间公寓,从厨房到卫生间都有,很方便。远不是国内那种四人间,八人间的宿舍可比的。但满足之余,程希又忍不住嫉妒钢琴系的那些同学,一人搬一架斯坦福回公寓,想啥时候弹就啥时候弹,想咋弹就咋弹,最重要的是,那琴是学校的,自己不用花钱。程希可耻地眼红了。如果管乐系可以一人领一长笛回公寓——想到这里,程希一阵郁闷,长笛不象钢琴,用完可以收回去……所以,只能眼馋。

  柯蒂斯的教学很自由,几乎天天都有演出,校内的在各大厅都会贴出来演出时间,校外的还发票,免费!程希觉得一下子就被拉进了音乐的海洋,差点被淹死,有点丰盛过度,不知该怎么安排自己了,更何况还要去上中学课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程希被迫在短时间内对现代音乐史学了个通透。因为时不时会在学院里见到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比如上个电梯就能被某某指挥大师叫你等一下,或者是作曲界的某位大拿在走廊里匆匆而过还撞了你一下。

  程希本来一个都不认识,但艾凡显然有普及知识的喜好,学院大约三四天就会出现一位大师甚至传奇级的人物,于是,一个多月之后,程希认了个全。而且艾凡对这些如数家珍,从他们的履历到他们的逸闻,事无俱细,一一说给程希听。程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大师大神们全是些怪物,连同自己的专业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也是一样,远不如自己原先想像的那么随和。

  罗伯特有洁癖,严重的洁癖。他有强迫症,他一定要到点吃饭,不然就会发狂。但,关于这一点他从不承认。

  无论讨论得多激烈,教导得多用心,甚至才刚开始教,程希只吹了几个音,只要一到吃饭点,哪怕屋里并没有时钟,他的生物钟也会提醒他,他立马没了任何精神,直接站起身来说一句:“哦,程,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还有事,下次再给你补上。”

  ——有事就是吃饭,而所谓的下次,从来没补上过。

  所以,吃过两次亏之后的程希每次上课前都得选定时间,电话约定,去之前一定要洗澡,换衣服,他的脾气才能好一点,不然的话,他根本懒得说话,让你吹了一首又一首,突然来一句:“对了,程,你会不会俄罗斯回旋曲啊?”或者是别的什么奏鸣曲之类的。

  “诶?练过。”

  “那周三下午去现场音乐厅演奏吧,乐队指挥是XX,你去找他要乐谱。”

  “今天周二,我只是练过,并不太熟,而且我一年级。”程希可知道去现场音乐厅是什么后果,那里可全是非一般的耳朵啊。

  “哦,没关系,谁没上过一年级呢。”胖胖的罗伯特甩了甩手,示意这个话题就结束了:“接着,下一首练习曲。”

  ——搞了半天,他今天不是来教学的,是来听自己演奏的。

  这种事常有,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程希就只能把他家当成演奏厅,别指望他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你说:“哦,你这里还有不足。”

  他不会,他听得摇头晃脑,或者忧思沉重。直到你停下来,或者他的吃饭时间到了,他才会站起来,说一句:“第三首的第二乐章,你回去听听某某大师的处理,下次告诉我你不足在哪儿。”然后就走了。然后,程希就得赶紧去学校借他指定的某某大师的演绎版本回公寓听,一定要听出个花来,才不至于在下堂课继续让他心情不好。

  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那简直比教幼稚园的孩子还要有耐心。程希就趁着这种时刻,把自己积累的问题全问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弊端,因为你一旦问了,他就会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下次再来,发现你没改,罗伯特会非常生气,非常不开心,于是,他不会让你走,他去吃饭了也不让你停,直到你反应过来自己哪里错了,并改正为止。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教,努力找空地学,一个多月后,程希竟然发现自己大有进展。这种诡异的状况让程希没办法理解,完全没办法理解。也许疯颠才是音乐人应有的品质?程希也在这种学习状态下变得有点神经质起来。

  当然,比罗伯特更疯狂的教授并不少,各人所疯不同。用程希的话说,柯蒂斯所有的教授都可以称之为“怪兽”。有的老师上课很随意,说着说起跳起舞来的也常有。教历史的教授更是经常讲着讲着课就走出教室,半天没见回来,有人去找,才发现他在吸烟室吸烟,边吸边踮着脚打拍子,快活得很,显然已经把等他的学生完全忘到脑后了。

  可是也有另一个极端,比如视听练耳的老师,一个德国女人,简直比华夏中学老师还要严厉。公共课,每堂总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她有诸多要求:不许喝任何饮料,不许带任何会发出声响的东西,没她指名,谁也不许出声,出声就扣分,扣呀扣呀,你稍微懒散点,扣到学期末,你都不用考试了,肯定过不去。可是,她很奇妙的是,她从来不点名。爱来不来,来多来少她都一样教。当然,她有这样的自信,因为她教得极好,谁也舍不得落课。

  柯蒂斯的教学环境就是这样,习惯了也觉得很有爱。但是,普通的高中课程却让程希吃尽了苦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这两天的小萌物们

  头顶苹果

  遨翔

  冬眠的珊瑚虫

  好久没见到汉字的ID,一下看到这么多,觉得好亲切,哈。

  柯蒂斯……我卡住了,所以写得有点象流水,希望下章细节点……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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