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_过度沉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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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丁蕴玉出生以来,最开始有的印象,就是层峦叠嶂的大山。

  十岁之前,他没怎么出过大山,他是村里少有的独生子,他母亲不能说话,是个很漂亮贤惠的哑女,父亲沉默寡言,做的一手好木匠活,偶尔去临近镇子或者县城接一点活,回来改善一家人的生活。

  他从小读书很好,汉话苗话都能讲,有时候,带着母亲出去,很自觉的就充当了翻译的活,他天资很好,在村小学念书——虽然没几个学生——但是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

  他从小很懂事,也能帮家里做不少事情,一家生活不算宽裕,也算是相当平稳幸福的生活。

  一切改变在他十岁那年的一天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泥石流淹没了小半个村庄,一夜之间,父母都没了。

  他还只有十岁,后来那段日子,他不太记得是怎么度过的了。

  他家里亲戚不多,只有母亲那边,有一个早年去了外头发展的弟弟。

  后来,第二个月时,他在家,麻木的在那个被冲毁了一半的破旧灶台上给自己做早饭,外头传来了久违的人声。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了家门口,下来了一个陌生男人,正在和村长攀谈。

  据说是他的舅舅。

  丁蕴玉记事早,对他的脸没什么印象,但是,依稀记得这个名字,很早很早之前,他在父母嘴里听到过这个名字。

  他母亲家那边姓丁,舅舅也姓丁。

  没过多久,舅舅又来村里了,这次,他叫他上了车,带他离开了这个小村子。

  舅舅给他取了一个新名字,随他们家姓,说是他原来的名字太特殊,换了之后,有助于更好的融入新生活。

  丁蕴玉抱着自己从老家带来的一个书包,里头装了他的课本,衣服,需要用上的所有东西,来了陵城。

  陵城是大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他坐在车后座上,只感觉一路眼睛都有些看不过来。

  舅舅家是做生意的,在市区开了一家小早餐铺,舅舅带他到家,“蕴玉,进来,这是你舅妈。”

  “舅妈好。”他给她鞠了一躬。

  那是个有些高高胖胖的女人,系着围裙,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端着盘子走了。

  舅舅有些尴尬,拍了拍男孩的脑袋,“你舅妈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没事,别放在心上。”

  “你妹妹上学去了,五点放学。”

  “等明天,我带你去学校,把你也转到你妹妹学校去。”

  于是,他在陵城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舅妈似乎是陵城本地人,妹妹不姓丁,丁蕴玉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是开始慢慢的模糊意识到赘婿这个词的意思。

  总而言之,带他回来这件事情,似乎给舅舅家添了不少麻烦,舅妈不止一次,因为这件事情,和舅舅吵过架。

  他越发沉默,每天除去上学,回家就是给店里做事,他聪明,学东西很快,手脚麻利,帮早餐店做事,带妹妹,做的都挑不出什么刺来,久而久之,舅妈脸色终于也比之前好看一点了,也不再总是冷嘲热讽,舅舅脸上的忧愁也终于缓解了一点。

  生活开始步入正轨。

  城里和农村教学进度和强度自然都不一样,但是,教学资源和质量,也是村子里那所残破的小学怎么也比不上的,最开始他有些不适应,但是很快,就开始如饥似渴的汲取知识,成绩也开始稳步上升。

  他在的这个学校不属于陵城市内很好的学校,他升了小六,要迎来小升初考试,他日常很沉默,心里却第一次有了主意。

  他喜欢念书,想继续读下去。

  区里有陵城最好的初中之一,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考入这个学校。

  假期,他每天都帮店里干活。

  这段时间是店里的经营旺季,舅妈每天四点起来,开始忙活,丁蕴玉大概五点钟就会自己醒过来,然后开始帮店里干活,一直到早上十点,吃早餐的人数目开始减少。

  他们家的早餐店店面不大,桌子很多支在外头,为了招揽顾客,舅舅在外头,马路边上刻意支出了一个小摊子,蒸笼就摆在那里,平时那小摊子由他负责看着。

  男孩儿年龄小,长得清秀干净,又勤劳孝顺,很多顾客都喜欢他,愿意来他家早餐店多买一些。

  那天早上,丁蕴玉在心里默背课文。

  一个小女孩儿,牵着小男孩儿,出现在了他早餐摊旁。

  好像是新客人,以前丁蕴玉从没见过,他抬头看向那两人。

  女孩子年龄和他差不多,男孩似乎要小两到三岁。

  是个很好看的女孩,长长的黑发梳成马尾,穿着干净的小裙子,她牵着的男孩儿生得唇红齿白,模样也很漂亮。

  看得出,俩人应该都受到了很良好的照顾,应该是无忧无虑,家境富足的本地孩子。

  “你想吃什么?”他听到那个女孩儿问。

  男孩没说话,他紧紧牵着女孩的手,偎在她身旁,似乎也没什么主意到底要吃什么。

  “蟹黄汤包好吃。”丁蕴玉低着头,不知道怎么,忽然蹦出了一句。

  “那……要不要试一试?”女孩澄澈的大眼睛看向他,她回头问那个男孩。

  男孩重重点头。

  于是,俩人在旁边的小桌子上落座。

  他们点了一屉汤包,两杯豆浆。

  丁蕴玉给他们先上了豆浆,随后,把汤包也端了过去。

  “谢谢。”小女孩对他笑了一下。

  她揭开盖子,刻意把蒸笼挪远了一些,很注意先让蒸汽散开来,不让熏了男孩的眼睛,随后,从里面夹出了一个包子,放到他碗里。

  现在正是店里生意最忙的时候,他本该格外忙碌,可是,今天,极其少见的,他有些心不在焉,目光经常时不时瞟到那一桌那对姐弟。

  汤包汁液很多,他们似乎吃完了,女孩拿着餐巾纸,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弯着眼笑,随后细心的给男孩擦去了脸上溅到的汤包汁。

  很温柔细致的照顾。

  丁蕴玉不知道为何,克制不住的,一直看那边。

  男孩子似乎真的不会说话,但是好像又能听到,丁蕴玉看一直都是女孩子在说,他点点头,摇摇头,偶尔眯着眼笑,或者比一比手势,通过这些来和她沟通。

  可是,看着却又奇怪的融洽和睦。

  感情非常好。

  女孩是他的亲生姐姐么?模样有些像,似乎又不太像。

  丁蕴玉没有兄弟姐妹,父母都已经去了,小玲对他不怎么友好,动辄踢打骂人,可能是学了舅妈的态度,但他不可能反抗,也没想过要反抗,甚至都无法和别人说起,毕竟,他寄人篱下,给舅舅家已经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而且他是做哥哥的,让着妹妹一点也是应该的。

  在他心不在焉的这段时间,俩人已经吃完了。

  “谢谢推荐。”女孩牵着男孩,弯着眼睛对他笑,“这是早点钱。”

  “你家的菜很好吃,早上辛苦啦,一个人忙那么多。”女孩说。

  似乎是很由衷的心情,他低着头,鼻子不知道为何有些发酸。

  男孩牵着她的手,大眼睛看着她,轻轻拉了拉,她注意力回到男孩身上,冲他最后笑了笑,随后,牵着他离开了,边低头和他说着什么。

  丁蕴玉看着俩人背影消失。

  第二天,他们并没有来。

  丁蕴玉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孩。

  第二年,他小升初考试,不出意外,考了那所小学的全校第一,成功被那所初中录取。

  他现在暑假一般会回家待半个月,在老家接一些类似于给游客带路的活计,学校给了他一小笔奖学金,他把钱都给了舅舅,还是背着以前那个书包进了初中。

  时间过得很快,初中三年一晃而过。

  高中,他考上了陵城附中,依旧是以全校第一的身份。

  奖学金他习惯性的想给舅舅,那天晚上,舅妈带小玲回了娘家,他却拉他出去,男人罕见的喝了点酒,脸庞发红,“这些钱你自己拿着,别让你舅妈知道了,她问的话,你就说就这个数字。”

  他比划了一下,“你以后一定有出息,到时候,记得给舅舅买点酒喝就好了。”

  他最后醉晕在了桌子上,呼呼大睡,发出了沉闷的鼾声。

  少年沉默不语,把桌上餐具收拾好,把他弄回床上,盖上被子,又打开窗户,散去一室酒气。

  几年过去,他身高拔节了很多,一如既往的沉默。

  高中开学第一天,他理所当然的被分到了重点班。

  开学第一天,丁蕴玉话少,和人熟起来也满,好在附中的重点班氛围和普通班不太一样,能容得下各种怪人,别说他只是安静了一点。

  周围都是男生,他正在看数学课本,预习后面的新课内容,身后一堆男生正在聊天。

  “那是我们班以后的班花吧。”男生围坐一团,有个笑嘻嘻,“那个穿白衣服的妹子。”

  丁蕴玉对这些没什么兴趣,那个女生走过时,周围噤了声,大家好像都在默默的看。

  丁蕴玉恰好抬头,看到了那个女生。

  很纤细,她抱着刚领到的三四本新课本,步履轻轻,从课桌间穿行而过,眉目干净清丽。

  她似乎完全没注意到这里,依旧走自己的路,像是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他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很多年过去后,丁蕴玉一直记得,初见虞鸢的这一天——又或许,算不上初见。

  虞鸢性格很安静,也不活跃,和一般这个年龄的漂亮女生不一样,她不怎么注意自己的外形,也不怎么憧憬很多女生会憧憬的甜蜜恋爱,她性情温柔,朋友不少,但是,真的很交心的朋友,却寥寥无几。

  她在年级很出名,因为出色的模样,和每次放榜时,年级大榜上一骑绝尘的理科成绩。

  后来班里调了一次座位,丁蕴玉做到了她后排,座位是他自己挑的。

  把自己书包放上椅子时,教室里明明那么吵闹,那一刻,他却感觉,椅子脚和地板之间轻轻的摩擦声,陡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耳畔边回响,格外清晰。

  虞鸢回头传课本,礼貌的冲他笑了笑。

  清晨的阳光下,少女面颊雪白清透,眸子被映照成了浅浅的蜜色,唇角微微弯起。

  他接下课本,耳后,无故有些发烫。

  此刻,他们关系越来越近,爱好相投,他成绩依旧很好,平时和她聊天也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聊数学题的解法,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勉强可以说得上是朋友了。

  虞鸢以后大学志愿似乎就是数学系。

  他想,很好,她一看就是幸福家庭里出来的孩子,以后,可以尽情去追逐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像他这样,为生计所迫。

  她也不该是这样的人。

  相处时间越久,他越被她吸引,可是,他从来不会说。

  他没资格,或许,以后也一直不会有资格。

  班里喜欢他的女生其实也不少,少年生得清俊笔挺,成绩名列前茅,性格温润内敛,经常有拿着题目过来问他的女生。

  他有时候能看出一些她们的心思,毕竟,很多人甚至没有试图过隐藏,或许,就是想表达出来,让他知道。

  丁蕴玉从来都装作没有发现。

  早恋,乃至之后的恋爱,对他而言,都是奢侈品,他竭尽全力的活着,从小颠沛流离,哪里还能如此奢望。

  高三的时候,舅舅家的早餐铺子发生了一件意外。

  他上了高中,在学校寄宿,上早晚自习,再没有时间去早餐铺帮忙,舅舅和舅妈吵架频率上升了,他人老了,一天早上,拎着刚烧好的水壶去泡茶水时,不小心绊了一跤,把一壶滚烫的水全泼在了一个顾客身上。

  最后,早餐铺停业了很长一段时间,给那个顾客的巨额赔款,让他们吵架的次数几乎变成了每天一次。

  丁蕴玉早不用舅舅家的钱了,这几年,拿奖学金,自己打工赚的钱,甚至还对他们多有补贴。

  小玲已经上初中了,站在早点铺门口,看着父母在里头激烈的争执,只知道咧开嘴大哭。

  他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留了下来,只留出了一个月,竭尽压缩的生活费。

  然后,他回了学校。

  高三课程很忙,男生食量原本大,他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最拮据的一段时间,晚自习后回宿舍,路上胃绞着疼,甚至出现过低血糖症状。

  他没和人说起过,一切一如既往。

  不过,关系稍微近一些的人,有时候也会看出他的异样,他只是一笑而过,说没什么,看错了。

  那天晚上,丁蕴玉一直记得。

  晚自习后,他准备回宿舍,走到一半,忽然想起自己的物理笔记本落在了教室里,他准备好了,熄灯前要再看一遍。

  教室里居然还透着微光。

  他站在门口,往里看,瞳孔微微扩大了。

  虞鸢,站在他的桌洞旁,弯着腰,似乎往里面放了一个什么。

  她似乎也有些紧张,动作飞快,夹着一丝慌乱,一直左右注意着,似乎也挺怕被人发现,丁蕴玉有办公室钥匙,他轻轻打开门,把自己藏进了一旁的办公室,关了灯,只留出一丝不透光的缝隙。

  虞鸢随后出来了,见走廊静悄悄的,步伐逐渐轻快起来,越走越快,背影最后消失在了楼道间。

  他心跳越来也快,才发觉到,自己耳后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烧得这么厉害。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怕宿舍熄灯,方才有些僵硬的离开了办公室。

  随后,走进了教室,僵着手,打开了自己抽屉。

  里面静静地放着一摞粉红色的餐票,他拿起那几张餐票,在餐票下,还发现了一份浅粉色的信封。

  他整个人都彻底僵住了,耳后发烧。

  尤其当他拆开信,到第一行时。

  ……

  此后的高三生活,那些饭票帮他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那封信,被他好好收了起来,放在了自己书桌最深处,每次学习累了,仰起头看到,疲惫都会短暂的褪去。

  他想过要给她回信,但是到底没敢。

  高三只剩下一半了,他不想在这种时候打扰她,高考对他们俩人都很重要,何况,他什么都没有,在这种时候,他完全没有和她谈恋爱的底气。

  他没回信,让她松了一口气的是,和她不仅没有疏远,关系反而比之前更好了一些,他变得更加主动。

  他想,或许是虞鸢感觉到他的回应了?

  那封信措辞很委婉,是很虞鸢的风格。

  出乎他意料的是,虞鸢给他写过一封信的事情,不知为何,居然暗暗的在班里流传开了,有男生暗地里找他打听,嫉妒的有,艳羡的有,看热闹的有,祝福的也有。

  为了维护女生的面子,丁蕴玉从来没有承认过这封信的存在。

  他也想不明白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难道是从她的闺蜜,许夺夏那里泄漏的?

  他也想不太明白,能做的就是矢口否认,信的存在被他否认了,但是,新的谣言,说他们已经是一对儿了,又不知道是从谁那里开始从传出来的。

  ……

  他一直觉得,自己有时间,也有机会,只要等他准备好一切的时候。

  可是,让他意外的是,大三后,虞鸢身旁,出现了一个男人。

  对他敌意十足,对虞鸢主动又热烈。

  和虞鸢认识了这么多年,她那样的模样,他也是第一次,同样也是第一次,见到她会那样纵容一个人,何况,还是一个男人。

  虞鸢只说是她弟弟。

  弟弟……

  这个词,丁蕴玉倏尔回想起了,记忆深处,很远很远的一副画面。

  这种感觉越发深刻,他以前从没有觉得,她离自己那么遥远过。

  那封信的事情,他终究对她说了出来,虞鸢的反应在他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他找到了报酬非常丰厚的工作,是他多年前梦寐以求的,可是,心里却空落落的。

  毕业那年的同学聚会,虞鸢没来,说是家里有事。

  “她交男朋友啦。”不知道哪个消息灵通的同学说,“姐弟恋,对象是个帅哥,是她京大师弟,好像以前也认识,据说男方就是为了她,才改过自新一心学习,最后考去京大追妻了。”

  “家里好像还贼有钱。”

  “命好啊。”

  “我之前在京州见过一次,见她和一个男生走在一起,确实特别帅,不知道是不是就是她男朋友。”

  “对了,你们怎么回事啊蕴玉?”有相熟的朋友偷偷问他。

  “没什么。”他说,“最开始就没什么。”

  聚会结束后,他去洗了把脸,准备回家。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似乎是个女人。

  他转身。

  徐妙语低着头,站在走廊尽头,她咬着唇,“你今天喝了好多……”

  他不太习惯她这种过度关心的语气,眉头微皱了一下,甩了甩手上水,“嗯”了声,准备离开。

  “你和虞鸢。”徐妙语却说,“真的没在一起过么?”

  “没有。”

  “是她拒绝了你吗?”徐妙语猛然抬头,“你是喜欢她的对不对?我记得,你当年收到那封信后,特别开心,一直开心了好久……”

  男人一双狭长的眼,不见之前的温润,满是冷意,“你什么意思?”

  “那封信是我写的。”

  “我以前和虞鸢初中坐了三年同桌,高中还是同学,我和她笔迹很像。”

  刻意模仿,原本七成也可以变成九成,再没有人会想到,这种东西还有人会冒充,加上收信人对细节的选择性忽视,九分便变成了十分。

  他脾气温和,很少和人生气,可是眼下,他第一次失态,怒容甚至都控制不住。

  “你是不是喜欢她?”徐妙语沙哑着嗓子,“我帮你表白,你不该感谢我?”

  “你有病?”他手背上青筋直跳,最终,克制住了火气,转身离开。

  原来他那么多年的自作多情,只是一场笑话。

  那天晚上,他难得喝得酩酊大醉。

  第三天,休息日过去,他苍白着脸,起身,吃饭,换衣服,回到公司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爱情对他而言,果然依旧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

  虞鸢结婚的消息传来时,已经是丁蕴玉工作的第三年。

  估计等那个男人到了年龄,就立刻结婚了。

  他没去参加婚礼,估计,她丈夫也不会愿意看到他。

  是个和他性格完全相反的男人,很桀骜,占有欲强,热烈如火的男人。

  或许,她天生注定了会被这样的人打动吧。

  这么多年过去,他心情也越发清明,开始专心致志,把所有精力都投入了工作里。

  他给家乡捐了一条公路,给舅舅治好了身体,小玲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准备出去打工,他把之前的早餐铺买了回来,给他们继续经营。

  舅舅对他现在的一切都很满意,不过,开始越来越多的和他提及,“蕴玉啊,你什么时候可以给舅舅带一个女朋友回家?”

  前段时间同学聚会,虞鸢依旧没来,近几年的同学聚会,她都没怎么出席过。

  许夺夏说,“她新婚老公,缠她可紧了,恨不得成天腻在一起。”

  何况她是知道的,丁蕴玉的事情,也是他心里的一根刺,怎么还会愿意让虞鸢过来见他。

  “这是鸢鸢的小宝宝。”许夺夏说。

  “你们看,长得是不是特别好看?”

  一堆女人围着,都说可爱死了。

  丁蕴玉看了一眼,不是很像虞鸢,估计更多的是像了那个男人。

  他不想再多看,喝完酒,礼貌离席了。

  她似乎过得很幸福。

  他想,如果他们不是错过了那最后一步,如果他当年再勇敢一些,如果没有那个中途忽然出现的男人,他们最后会走到一起么?

  丁蕴玉不知道。

  他工作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在深蓝步步高升,工资,分红,股权,房子……似乎什么都有了。

  他学历高,模样清俊,温文尔雅,甚至连父母双亡——丁蕴玉哭笑不得,都成了那些女人说怜惜他爱他的理由。

  很多人知道他没有谈过恋爱后,都感到很惊讶,真心假意,凑上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他接受科技先锋的那个小记者采访那天。

  她关了录音笔,睫毛扑扇扑扇,最后问的也是这个问题,“丁先生,我能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么?不会写上采访,就是我私人想问的。”

  “请说。”

  “你以前真的没有什么白月光或者前女友,还是不喜欢女人?”她模样有些狡黠,问的问题之大胆,让他失笑了一瞬间。

  “还在实习?”他没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白茉有些心虚,但是很快又补充,“我以前和师傅一起出过很多采访,而且这个问题和我的专业素养没关系,我就,作为一个异性,来问问你嘛。”

  丁蕴玉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和人聊过天了,世界好像被工作占满。

  这个长长的故事说完之后。

  白茉听得入神,“这是真的假的啊?”

  “你可以选择信或者不信。”

  “那你以后娶老婆了怎么办,有白月光的男人,很多都是渣男,对你老婆不公平诶。”

  “还有,你为什么就一定觉得,你竞争不过那个男人呢?”白茉嚼着可丽饼,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含糊不清的问,“这么看,你们认识的时间不是更久么?”

  小姑娘很天真,叨叨个不停,似乎真的在为他鸣不平。

  他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记忆回流。

  他忽然想到了很多很多年前,那个雾蒙蒙的早晨,他在店铺内忙碌,晨光里,小女孩牵着小男孩的手,带他一起来早餐铺吃饭。

  她给男孩擦去脸上的汤汁,有些责备的意思,动作却细心柔和,俩人说着什么,是他们之间特有的交流方式,旁人完全无法置喙。

  而他,还是当年那个瘦弱寡言的小男孩,站在店内远远看着。

  他们一起出现,一起消失。

  他终究是个局外人,这么多年,不过见证了这一场与己无关的风花雪月。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就在这里结束~~感谢大家一路陪伴QVQ(如果有全订的小可求一个右下角评分!非常感谢!!)

  新文开《反派幼崽》,一起撸毛绒绒!或者开《藏匿可爱》,病娇小公举时莺莺的故事~开文时间会在大眼通知,之后沉溺的小哑巴平行番外,可能也会不定期在那~~因为最近有些忙,所有不一定会立刻放~但是应该会写的。

  顺便安利秃头葱文文,已经正文完结,可以宰着吃辣

  《细腰控》by执葱一根

  【1】

  常居榜单之首,专辑销量逾千万的顶流歌手贺云沂落拓不羁,清疏寡敛,对任何事都不屑一顾,被万千迷妹誉为华语歌坛的无上神话。

  粉圈内一句「只消他一眼,爱神坠落凡间」火遍大街小巷,连圈内最顶尖的娱评人都打趣道,“谁能够将这样的人拉下神坛,谁就拥有了全世界。”

  后来一段小道视频被放出——

  贺云沂打横扛起一位女生上了车。两人之后进入酒店时,媒体只来得及抓拍到一张背面照。

  画面里,女生的腰肢细如蒲柳,纤白莹润,只盈盈一握。

  模糊的像素中,隐约可见贺云沂扶在女孩腰侧的手。

  热搜引爆,粉丝登时炸成了一锅。

  【2】

  绯闻过后,贺云沂成功三连华鼎奖最佳男歌手。

  全网欢声中,他应邀参加时下热度最高的访谈录。宣发会上,制片方为了吸引流量,当场电话连线贺云沂。

  简单的问候进行到半程,他只慵懒应了几句,另一道甜润的嗓音倏然传入:“贺云沂,你不要太过分......!”

  现场观众:什么过分......?

  等等,这声音,好他妈耳熟啊!

  「耳熟吧」

  「是的没错虽然我也不想但确实又是我(·Д·≡·д·)!」

  「对不起,我好像成为了,那个拥有全世界的人。」

  【去那云巅之上,俯瞰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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