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大学生的舅舅_重生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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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去看网.)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去看网.。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缝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呼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获?”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那个宿舍,厕所可是在走廊的尽头,不方便得很。

  放下碗筷,解信诚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似乎才想起来程希的惊讶,慢悠悠地解释道:“有两门课是以前留校的工农兵大学生主讲,所以……”说着,解信诚露出无奈的表情,微微叹了口气。

  “哪两门?”程希很担心自己才做好的新学期学习计划会因为这个受损。她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听照本宣科的课。说到这儿,程希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歧视的,毫无办法。

  等解信诚把科目说出来,程希顿时萎顿,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拿出计划表,轻轻地划掉一门课。这样的话,又空出不少时间了。到时也许混熟了可以混到图书馆去打发时间吧。程希只能这么给自己安慰。不知道现在的上京大学图书馆是不是象后世那样被称做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就算还达不到,应该也有很多别处找不到的书才是。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解信诚已经洗完了碗。提着程希一早拿出来的两瓶枇杷酒,牵起程希向王教授家走去。

  “你今天把枇杷酒拿回宿舍了?”

  “嗯。”解信诚好笑地摸了摸程希的头:“放心吧,他们都很喜欢。你猜谁最喜欢?”

  “肯定是干爹,他一看就是个爱喝酒的。”

  “错!”

  “啊?那是谁?”程希纳闷。

  “顾伟祥!”解信诚快活地笑起来:“富安是爱喝酒,但他爱喝老白干,二锅头。这个酒,他说不过瘾。倒是顾伟祥喝了就不放手,一个劲地夸,什么入口爽柔,回味绵长之类的。我下午过的时候,他还在喝呢。我说是你酿的,他一个劲儿地说,他也要当你干爹呢。怎么样,希希,成万人迷了,感觉如何?”

  厨艺征服天下吗?程希想到早上二小来时的理由,不由黑线一片,什么时候自己竟然逃不过这样的角色了?

  还没等程希埋怨,二人就来到了王教授的门口。解信诚节制地轻轻敲了三下门,几乎是一瞬间门就被打开了,果然是王夫人一脸欢喜地看着程希:“哎呀,希希,就等你来呢,唠叨半天了。小解啊,进来进来。”王夫人显然把解信诚当做是捎带的那位了,甚至没看见解信诚手上明显的两瓶黄澄澄的酒,拉着程希就笑呵呵地走了进去,把解信诚丢在门边关门。

  王教授见夫人这么高兴,就没有直接上去开教,把学生丢给夫人玩弄去了,自顾自拉着解信诚到一边,问起了学业。同样的,见到枇杷酒,王教授没推辞,当场打开,喝了两口,一付很喜欢的样子,并发了话:“以后再酿,多拿几瓶过来。”解信诚连连点头。

  王教授虽然是翻译界的大拿,但不代表他别的都不懂。和解信诚说起犯罪心理来也说得头头是道,还不时举出实例来,特别是他留学时听说的各类犯罪,一一分析,听得解信诚兴奋地甚至想回家拿出本子来做笔记。二人边说边喝,说到最后,王教授差点把自己今天收了个小学生的事给忘了。

  “来,小解,这本书借给你。一个月后还给我。不许给我弄坏了。”王教授脸上多了几分血色,起身在自家的书架上拿出一本硬皮书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看,从里到外的英文,就算解信诚在现在的学生里,英文算是不错的,也看得不由一阵头大。封面就认识几个单词,应该是关于犯罪心理的书。解信诚一阵感激与恐惧,连连感谢加保证,把书小心翼翼地抱在胸前,心里觉得突然有好大的责任,要看懂这本书,恐怕一个月完全不够,要不自己就先抄下来?解信诚想着,看看时间,就要告辞。

  解信诚看时间的动作让王教授警觉,也往时钟处看了两眼,果然已经九点半了。十点睡觉的习惯让他感觉有点困。可是……王教授看了眼与自己爱人相处得很和谐的程希,想了一下,在自己的书架上找了找,找到一本不厚的英文书,又拿了本英汉辞典,向程希招了招手:“程希过来。”

  听见召唤,程希连忙跳出王夫人泛着爱的光芒的包围,跑到相对冷静的王教授面前来鞠了一躬:“教授。”

  “嗯。今天时间晚了。这本书和辞典你拿回去查着看,什么时候完全看懂了,故事看完了,再来找我,我再和你一起总结,教你诵念。全部完成了,再换另一本。”说着,把书递给了程希。

  程希心里有点囧。这是正常教英文的办法吗?难道不是先从单词语法开始吗?直接就读了?程希接过书一看,封面上画的是个带着牛仔帽的小男孩,用花体印着TheAdventureOfTomSayer,看到这里,程希松了口气。好吗,以自己快忘光了的四级水平,用字典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是儿童,而且马克·吐温同学一向不爱炫耀词藻。

  “谢谢教授!”程希很认真地再一次向王教授鞠躬。

  王教授最后又叮嘱了一句:“看书要爱书,绝对不允许把书弄坏弄脏,特别是词典!”

  “是。我保证。”程希说着,又看了眼解信诚:“不然王教授就唯舅舅是问吧。”

  此言一出,只有王夫人抿着嘴笑起来,王教授和解信诚都是一脸地无语表情。解信诚不得不再次保证,王教授才挥了挥手让二人离去。

  刚一出王教授家的门,解信诚就蹲下来把程希抱起来,小声说:“希希,舅舅帮你做保证,舅舅对你好不好?”

  “好。”

  “那这个英汉词典咱们俩一人用一天,行不行?”

  听见解信诚小心翼翼的口气,程希不禁好笑,这年头买不到英汉词典,连借都要这么惶恐。程希把词典往解信诚怀里一揣:“舅舅,我晚上在庄园用,你白天用,行不行?”

  “哦,那太好了。”顿了一下,解信诚又道:“不如这几天我就在你这儿睡吧,怎么样?我也该洗澡了。”

  程希无语,学习的魅力竟然这么大吗?没从这个时代经过的人完全无法理解,比如程希。程希嘿嘿笑着:“当然好,我最喜欢和舅舅一起了。”

  二人刚打开自家门,黑黢黢中就听见武振邦略带委屈的声音:“希希,解叔,你们到哪儿去了?我和小叔饿到不行,还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很怀疑服务器是不是抽了,登了半天,头大ING……

  今天要郑重感谢今天的小萌物:ushizhutou1、liuliu198068、张鼎鼎、lili791024、cxyls。

  那个,四位字母同学,从名字上看,其中两位年纪似乎差不多,汗,我的观察力都用在哪里了。。。让我稍稍有一点点了解了我的读者群的年龄段。。。也不知道是不是具有普遍性。有一点点窥视的欣喜感,汗,很诡异的感觉。

  好吧,其中有个名字吓到我了,这位鼎鼎大名的张鼎鼎同学,她的地雷炸得我荡漾不已。虽然我一直在追她的妲己的任务,但从未想过她也会野生……好吧,我已经飘过头了,语无伦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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