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朱砂痣(尾声)冰炭不同炉(1)_渣攻想吃回头草[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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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朱砂痣(尾声)冰炭不同炉(1)

  就连学校的老师们,也看出了他俩之间的暧昧。不解有之,厌恶有之,但更多的还是祝福。

  总会有人问他:“怎么还不在一起?记得给我们发喜糖啊。”

  姜呈璧总是一笑而过,说声还早。

  还早什么,他也不知道。

  起初他只是想看看赵云瑾能坚持得了多久,怕那人只是一时脑热,等热情消退就变作冷漠,怕他心意变迁等着等着就爱上了别的人,怕他跟过去一样游戏人生、玩弄自己的感情。

  可当姜呈璧背好行囊,出现在与赵云瑾约好的见面地点时,一切忐忑与不安都化作尘烟湮尽。

  那人穿了身熨帖修身的男装,身高腿长,正靠在一辆越野车上等他。每隔几秒钟,就要拿起手机来看时间,时而抬头看看出站口,生怕会与他错过。

  姜呈璧也不说话,就站在一旁,看他跟迎宾机器人似地点头又抬头,看他脸上的焦急与期待,看他一次次来回踱步,仿佛在等候什么重要的面试。

  过了好一会,赵云瑾才发现那立在车站廊柱边的男人,忙不迭快步走上前去,帮他把行李接了过来:“你来了呀,怎么不喊我,快上车。”

  赵云瑾方才还是阴云遍布的一张脸,现下就成了万里晴空,唇边带着笑,眸中泛着喜,殷勤又热切地接过姜呈璧的行李,放进后备箱。

  姜呈璧答:“没什么,刚到。”

  他坐上副驾驶,看赵云瑾为自己系上安全带,又去点火开车。

  城市与三年前并没什么不同,除了多修了些高楼大厦外,熟悉的地方依然如从前一样。

  赵云瑾:“是先回家还是先去吃饭?”

  “先吃饭吧,反正回来了,现下也不急。”姜呈璧将车内环境扫视一圈,评价道:“这车还不错。”

  赵云瑾笑笑,说:“当然。这可是我的陪嫁。”

  “啊?”姜呈璧被他这话给说愣了。

  赵云瑾:“打开储物格看看。”

  姜呈璧看他神神秘秘的模样,下意识就照着他的话去做了。

  储物格里放着那个并不算陌生的红盒子,盒盖启开,宝石戒指正在熠熠发光。旁边则竖着张卡片,上面是赵云瑾的字迹,写着:“我的宝贝,欢迎回来。”

  姜呈璧看得有些感动,耳朵也悄悄红了。

  赵云瑾又说:“看后面。”

  姜呈璧顺着指引将目光投向后座,那里似放着什么东西,用黑色的布盖着,一根细绳从布身上延绵过来,就落在自己左手边。

  他心意一动,像拆开什么重要礼物一样,拽动那根绳索。

  黑布缓缓落下,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显露出来,堆了满满一后座,如火一般点亮了他的视野。

  赵云瑾:“喜欢吗?”

  姜呈璧点头:“嗯。”

  赵云瑾:“那现在……你愿意答应我的求婚吗?呈璧。”

  姜呈璧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将脑袋慢慢靠到车门边,沉浸在这突然而至的幸福感里,久久没能缓过来。

  过了半晌,又伸出手去,将储物格里的戒指拿起来,戴上了自己的无名指。

  他眉间含笑,反问赵云瑾:“你说呢?”

  赵云瑾将车停到一边,以强势的、不容拒绝的姿势,吻住了他的唇。

  他们在车前座里忘情地接吻,气息缠绵、呼吸共享。

  其实年纪小的爱人,也不一定代表着容易变迁,是不是?

  有可能,他只是太过拙稚,没能及时发现自己的心意。

  但最后,他会用一颗真心来换你的真心,用激情点燃你的热情,让你的每一天都充斥着新鲜感与愉悦感,将你贴心口放着,变成如血一般刻骨的朱砂痣。

  会将你活成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此以后,每一天,都与你共度。

  这就是爱情了,是不是?

  —————————从蚊子血到朱砂痣完—————————

  金银散佚魂消了,红尘泪尽两情痴。——仙旅云归

  秦庄坐在运镖车上,正把玩着一把镶金嵌玉的珍宝扇子。

  若是让他爹瞧见,只怕又要讨一顿好打。

  不为别的,只因“财不露白”这四个字。

  身为万贯钱庄的小少爷,秦庄打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衣裳要穿绫罗绸缎,腰饰要用翡翠白玉,就连衣襟袖口的纽扣,都是上等的红珊瑚。

  因上有一个大哥顶着,养家糊口也轮不着他来,是以秦庄自小就以成为一个富贵闲人为目标。平静日子过惯了,又上街捡了几本讲绿林册子,就开始仰慕起所谓的江湖生活。

  他爹骂他疯批,觉得他真是吃饱了饭没事做,在这里寻消遣,直接几声骂,叫他要么滚去跟账房先生一起学算,要么滚去书房里看书、早日求取功名。秦庄才不干,他觉得自己满腔抱负不被理解,实在是这天底下最最可怜的少年。遂寻了个机会,跟他开镖局的二舅一同出行,打算去那江南之地好生玩上一玩,顺便散散心。

  二舅在前头领路,末尾有镖队护送,而他坐在最最安全的中段区域,除了玩玩扇子,扯扯草根,也就没什么事可做了。

  同车的两个伙计赶着车,看着货物,许是途中无聊,便也开始谈起天来。

  甲:“嘿,听说了吗?那边的山谷,要绕开走。前不久才刚出了事。”

  乙:“回南教和昆山派?早听说了。昆山派想借着这次机会挤进六派,特地请了自己教中几大护法出山,对那回南教教主进行伏击。听说发动了数百人、六个护法,都没拦住那曲风眠,让他给跑了。”

  甲:“对啊。你说那曲风眠怎么就那么厉害,这昆山派差不多折损了大半门派精英呢……”

  一听是自己喜欢的内容,秦庄忙竖起耳朵,凑过去听。

  甲乙二人看他过来,便都纷纷闭了嘴。

  秦庄:“继续啊,怎么不说了。”

  甲:“秦少爷,当家的说了,您这次是出来玩的,玩够了就老老实实回去念书,不能让你听这些事,免得你又吵着要去学什么武功。”

  秦庄:“好好好,我不吵,你就当个故事说给我听听嘛,戏院里可没这些东西。”

  “不讲了,”甲拦住乙,又冲秦庄道:“您只须记着,老老实实跟在镖队里,别乱跑,就可以了。”

  “哼,什么嘛,小气。”秦庄闻言大失所望,又愤愤地去捏他那扇子。

  可少年人或许就这样,你越是不让他干的,他越是好奇。

  午饭时分,镖队停行。

  秦庄就着水吃完干粮,便有些口渴。

  他冲甲乙二人说了一声,便提步往草丛里走,想小解一下。

  对着一丛狗尾巴草放完水,正准备走,却瞥见不远处草叶间现出一小块黑影来。

  这是什么东西?兔子?

  秦庄将半人高的草往旁一拨,悄悄探到前头,才发现那黑影是块布帛。想是被枯枝挂下来的,断口粗糙,仍在迎风招展。

  “什么嘛,原来是件破衣服。”秦庄骂完,才发现这布料质地倒还不错,像是有钱人家穿的,便又说了句:“浪费。”

  他将黑布往地上一扔,刚准备回去,却瞥见脚下踩的草丛里,有几星血迹。

  而且血迹还在往前延绵,通往更深的去处。

  是回去?还是继续往前?

  秦庄不消片刻就做出了决定:再去看看。

  浑然不知一身金贵模样的他,是多少土匪山贼眼里的摇钱树,又是多少绑匪眼中的香饽饽。

  血迹的尽头,是一个躺在草叶中间,人高马大的黑衣男人。

  死了吗?

  秦庄在他腰附近蹲了下来,伸手去探他鼻息。

  似乎还活着,指尖能触到几分温热,虽然有些微弱。

  再看那张脸,不知是不是有几分异族血统,他的眼窝比中原人要深,睫毛也如扇子一般浓密卷翘。

  秦庄摸着下巴打量他好半天,只觉自己今天真是撞了大运,竟捡了这样一个惹眼的男人。

  按照传奇里的走向,自己帮了他以后,应当就会是做牛做马、为奴为婢的戏码。

  有趣有趣。

  看他身上血迹,像是武林人士,或许还能让他教教自己武功呢。

  不消说,躺在地上这位,正是从昆山派围攻中逃脱出的回南教教主:曲风眠。

  曲风眠此次出门,本只是为了找谭城一位官员购置铁器马匹,轻装出行,只带了三十号人。

  却不想,会在回程的必经之路上,被昆山派的人堵住。躲避不及,便只能出手。

  他耗到所有亲卫全部死去,拼着自身武功的霸道威势,一路冲杀,才侥幸捡回一条命。

  据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三天。

  在昏迷之前,他也曾细思过此中因果。按理说,他的出行应当是保密的,连教内都少有人知道,更不用说那些自诩名门正派的鼠辈了。

  比起巧合,更容易让人信服的解释便只有一个:门派内出了内奸。

  也就那些道貌岸然的六派人士,能想出这种龌龊手段了。

  身在荒野,又受了重伤,曲风眠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回到教中,便只能期盼着有人能获知消息,过来营救。

  却意外碰见了途经此地、好奇心旺盛的富家小少爷,秦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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