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从蚊子血到朱砂痣(14)_渣攻想吃回头草[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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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从蚊子血到朱砂痣(14)

  姜呈璧:“你要继续在这待着吗?”

  赵云瑾:“啊?”

  姜呈璧:“我要出门了。”

  意识到自己可能耽误了他的行程,赵云瑾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没事你忙吧,我就走。”

  将赵云瑾驱逐出自己的领地后,姜呈璧长长地叹了口气。

  其实他今天并没有安排,只是……想一个人静静。

  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理性与感性并存,喜欢与厌恶同在。

  对待同样的事,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心理状态下,也会有不同的权衡。

  曾经不甚在意的存在,在时光的磨砺下,蒙上了真爱和初恋的滤镜,便变得不可割舍起来。

  那些想要却得不到的人,化作了床前白月光;得到又失去的,成了心口朱砂痣。

  满心以为是爱,却只怕是被浮云遮了眼,看不清这浮华表象下的真实。

  自我感动罢了。

  他懒得去分辨,只觉得有点累了。

  于是去了江边,吹了半天凉风。

  江水滔滔,一路奔流往下,却带不走他眼里半点哀愁。

  很奇怪,那些曾经梦寐以求的东西就放在手边,他却完全没有去碰的想法。

  或许在这些年的跌宕中,他对爱情的期盼与信赖,也如河水般缓缓流逝了。只晓得止步不前,畏惧试探,像环抱自己拒绝别人示好的野兽。

  唐予明、赵云瑾,下一个又是谁?

  宛如矮子里面拔高个,他不愁没人要,又何必在意这些过客?

  可即使头脑是清醒的,身体却仍存留着那些或美好或疼痛的记忆,牵扯着心脏发出痛呼。

  跌跌撞撞,顺着马路一路走回家。

  霓虹灯的灯交汇在眼中,宛如一场五光十色的梦。

  细想人生不也就这样吗,总是陷在各种各样的选择里,看不清自己。

  纵使选个人共度一生,又有多少能幸福?

  大部分都陷在永无休止的争吵里,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反复来回,将那点情意全部耗尽,再劳燕分飞。

  河对岸燃起了烟花,嘭咚嘭咚的巨响声中,年轻的情侣们相携着走过,坐在河边共赏美景。

  姜呈璧看着他们,不自觉地就生了羡慕。

  真好啊。他想。

  他一时恍惚,便忘了防备对面飞驰而来的汽车,当猛烈的撞击袭上周身时,一切静止。

  “嘭!”

  赵云瑾如往常一样,在美食街里吃完餐点,便要往回走。

  为了方便工作和寻找姜呈璧,新租的房子就在不远的地方,顺着河边人行道走一段路,也就到了。

  今天失败的求婚,并没让他难过多久。

  嘿,反正日子还长着,大不了多试几次,总会成功的。他这样自我宽慰道,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只要呈璧不跟那野男人走了就成。

  他揣着装戒指的纸盒,咬着喷香流油的烤串,却发现平常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上,响着警笛。

  不远处还拉着黄色的警戒线,救护车呜呜呜地闯过去,众私家车纷纷让道。

  是出事故了吗?带着几分看热闹的心态,赵云瑾朝人头攒动的地方看了一眼。

  在交通如此便利的当下,车祸这种事情,每天都得发生无数回,不是在这条道,就是在那条路。

  他没准备靠太近,毕竟这种事故现场,定少不了血肉横飞的场面。看多了怕做噩梦。

  就在他准备绕远些离开时,忽地瞥见泊油路上一点熟悉的亮光。

  不是路灯,也不是手电,倒像是什么玻璃片,染了血。

  赵云瑾吃东西的动作霎时就顿住了,他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辨明那是一副似曾相识的金丝眼镜。

  骗人的吧,怎么可能,神经病。哪有这么巧的事。

  他一边骂着多事的自己,一边用发抖的手去裤兜里掏手机。不知是不是手出了汗的缘故,锁屏划了好久都没划开。

  电话拨过去,过了好久都没人接。嘟声一声连着一声,就像赵云瑾胸膛里的心脏一样一抽跟着一抽。

  当界面跳转成通话计时时,赵云瑾的心这才放下来,刚准备同那人说说话,就听一道陌生男声响起:“病人正在抢救,您是哪位?”

  “我……”赵云瑾脑子都是木的,迟钝了仿佛一秒,又仿佛一年,才怔怔道:“我是他朋友。”“我们是xx医院,病人出了车祸。”那边简短说完,见赵云瑾没说话,便挂断了电话。

  拽着手机的人,僵得仿佛变成了一颗行道树。

  等他反应过来时,整个人就像发了疯一样,将手里的吃食往垃圾桶里一扔,拔腿就往路上跑。

  快点,再快点。

  他恨不得那辆出租车开成火箭,转瞬就冲到想去的终点。可红灯依然一次次将他拦停,就像死神刻意拿着秒表计时,略施手段就叫他停在原地,任他焦心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也不为所动。

  赵云瑾将手机攥得死紧,整个人绷得像根弓弦,仿佛再加一点力道,便会分崩离析。

  他无数次祈祷,祈祷那通电话只是一个幻觉,又或者是谁偷走了姜呈璧的手机,才导致了这样的乌龙。或许那人现在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梳洗完毕,吹完头发看着书,伴着皎洁的月光入睡。

  可有一个长着山羊角的小小恶魔,在他脑子里来回蹦跶,说着难听的话:“谁让你不在家里陪着他,谁要你离开他,谁让你对他照顾不周,要是他老老实实地留在西藏支教,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还有一个伸展着小翅膀的天使,在说着安慰的话:“别怕别怕,也许没那么严重呢。兴许就是受了点皮肉伤,流了点血,修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但赵云瑾知道,这不过是在自我欺骗罢了。

  “抢救”这个词,就像一个魔咒一样,烙刻在他脑海里,散发着滚灼的气息和皮肉烧焦的臭味。

  战战兢兢,忐忑不安。

  当付完车钱冲下车时,他甚至腿软得差点跪到地上。

  在哪呢?在哪呢?

  他撑着飘忽的身子,冲到前台去问人。那副能把人吃下去的可怖模样,把护士姐姐都吓了一跳。

  “啊?xx路车祸送来的那位,在三楼西侧抢救室。”

  听她说出地点时,赵云瑾飞一般地冲上了楼梯,连电梯都来不及等。

  手术室的灯亮着,医生护士们来来往往,新的器械推进去,染血被重新推了出来。

  赵云瑾站在门外,踮起脚从玻璃处看了一眼,透过攒动的人头,看清了躺在病床上接受抢救的人的模样。

  就这一眼,赵云瑾的所有祈祷侥幸直接灰飞烟灭。

  好几个小时,他就在icu外的走廊上来回踱步,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仿佛变成了一个装了发条的机器人。

  甚至生出些幼稚的期望,宁愿折自己的寿,来将他保全。

  为什么这种事要降临在他身上呢?他那么温柔、善良,哪怕是最贫穷的孩子,他亦不曾有过冷落,常常不厌其烦地为孩子们批改作业,从黄昏直到三更。

  是不是自己突然的求婚给了他压力,间接导致了这一切发生?不是拒绝了吗?如果自己是那个灾星,自己愿意滚的呀。躲到没人知道的地方,躲到姜呈璧找不到的地方,离他远远的。

  可奇迹并没有发生。

  当黎明的光撒进窗子里来时,抢救室的灯也被一并关闭。

  筋疲力尽的医生推着覆着白布的人走了出来。

  赵云瑾也不知从哪里生出来一股力气,竟就那样冲到病床边,颤抖着手去掀那层布料。

  护士认出他是在外等了一宿的人,没有阻拦。

  白布拉开后,那人失色发白的脸显露出来,脸上还残留着几星血痕,眼睑静静阖着,仿佛永远不会再睁开。

  赵云瑾傻乎乎地伸手去探他鼻息,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也不是想学,只是下意识就那么干了。

  皮肤还残留着些许余温,可气息已然断绝。贴在胸口上去听,也听不到搏动的心跳声。

  “呈璧?”赵云瑾唤了唤他,道:“你醒醒啊,天亮了。”

  那人静悄悄的,没有作答。

  赵云瑾便继续自说自话:“不是说要去教书吗?孩子们还在等你回去呢,可不能偷懒呀。”

  “你说说话啊……”

  ……

  【系统延时播报:主线人物赵云瑾爱意+3,当前爱意值100。】

  当唐予明闻讯赶到医院时,一切已成定局。

  赵云瑾怔怔地坐在尸体旁边,脸上泪痕旧的未干,便又覆了新的。他也不说话,就坐在那里,也不知是痴了还是傻了。

  “人呢?”唐予明问。

  赵云瑾没有反应。他连动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了,像具行尸走肉一样,怔怔地看着对面的人。

  这一刻生与死的感觉变得不甚明显,他甚至想,要不直接跟着姜呈璧一起去了,到了地底下,也好作对快活鸳鸯。

  可一想到姜呈璧可能并不愿意见到他,他又抖擞着肩膀抽噎起来。

  唐予明问不到回答,缓缓往前几步,才看到那病床上僵躺着的人。

  那是昨日还鲜活的、充满生气的、与他说过话的人,如今,却成了一个不会哭、不会笑的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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