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乞题谬误_大佬她又在扮乖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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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乞题谬误

  第262章乞题谬误

  调查组办公间。

  所有调查员正在各自的工位上忙自己的事,他们各有所擅长,有详细的工种,例如心理学专家、痕迹学专家、计算机专家……

  各人正忙着,突然听见开门声,就看见调查长带着一个模样斯文的女孩走了进来。

  这个女孩和他们调查对象应如是长得极为相似,加上他们在调查应如是的时候也会调查与其相关的人员,包括亲属,所以,在场的所有调查员几乎瞬间认出了她的身份——应如是的女儿,温重黎。

  她来这里干什么?

  她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

  调查长拍了拍手,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放下手中的工作,讲一件紧急事情。”

  于是所有调查员都看向他和宁渺,并猜测宁渺的来意。

  就见她拿起一张印有三方证明的文件,展示出来,神色极淡地宣布道:“根据文件指示,关于应如是泄密一事存疑,立即启动二次调查,接下来将由我暂时接管调查组,统筹二调工作。”

  闻言,所有调查员一愣。

  启动二调?

  这是在怀疑他们调查的结果不正确?

  还是她作为应如是的女儿,想要在审判之前动用某些手段改变结果?

  还没等众人质疑的声音说出来。

  宁渺以幽淡的视线扫了一眼神色各异的众人,平静从容的气场竟有一种莫名的气势与魄力,镇住了在场这一群精英调员。

  她拿出一个证件。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提刑司调查使温重黎,可以申请S级及以下案件的重新调查。”

  她停顿了一下,才缓缓扬起粉唇,似笑非笑道:“或许有的老调员听过我的另外一个代号,零。”

  调查使,特殊调查员,权限凌驾于所有调查员之上。

  拥有对权限内案件的翻案权。

  拥有对调查小组的临时领导权。

  能当上调查使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天才型调查者,或者说从隔壁秘才组等地方借调过来兼职调查使的专家。

  宁渺能重新办理这个调查使证件,完全是卡了一个bug,也就是她从秘才组离职,却没来得及注销调查使之职的bug。

  她曾经是因为有秘才组的身份才当上了调查使,但她的借调又不同于一般的借调,她在提刑司也有正式档案,所以离职秘才组并没有影响她的调查使身份。

  话落,有个约莫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质问道:“你是零?!怎么可能?零是十年前的调查使,十年前,你才九岁吧。”

  宁渺看向他,缓缓道:“十年前,华凌区连环杀人案,凶手以上古巫教的转生符咒为表象,以为精密的物理实验为实际手段,制造所谓的完美犯罪现场,你是当年负责收集现场证据的痕迹学专家吴勇强。”

  “但当时伱错过了一点,那只你觉得没什么用、但是凶手用来拨动头发丝的铅笔。”

  “十年前,就是因为我年纪太小,不适合露面,才以通话的形式进行现场指导。”

  说完后,宁渺朝那位面露震惊的中年大叔认真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就直接开始,请不要耽误时间。”

  不仅那位中年大叔震惊,其他人也震惊。

  九岁当上调查使?

  怎么可能?

  她到底是一个什么存在?!

  又有人开口问道:“温调查使,你申请二调,是因为信任自己的家人没有做这件事,还是觉得我们的调查结果存在问题?”

  “你是想问我能否拿出证据证明你们的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对吧?”宁渺领会了一下他的话,目光淡漠地看他一眼,道,“虽然你是网络技术专家,但也请注意措辞准确,表达直白,不需要拐弯抹角地说话。”

  那人微微一惊:“你怎么……”知道他是网络技术专家。

  还没等他说完,调查长直接打断他的话:“好了,听温调查使说正事。”

  唰!

  宁渺直接转身,把调查组办公室的演示白板拉了下来。

  她拿起黑色记号笔,刷刷刷地写下一排排公式,字写得又快又整洁,跟印刷体一样,光是这一手就震住了众人。

  很快,众人便看出,宁渺这是在写他们档案里的一段逻辑推理公式。

  宁渺写完后,她用红色的记号笔圈出一个局部的推导过程,看向所有人,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这个环节没有问题?”

  众人没有回答。

  这是整段推理之中一个非常不起眼的部分。

  而且在他们看来,这段推理的逻辑性本来就没有问题,他们都学过逻辑学推理,甚至去当过一些学校的逻辑课老师,本身的逻辑思维都是数一数二的。

  他们倒想看看,宁渺能给他们指出什么错来。

  宁渺画了个箭头,在旁边的空白处写下这段推理的更详细分解公式。

  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写了半个黑板。

  现场一些没有专攻逻辑推理的其他领域专家看着一大片逻辑公式,都晕字了。

  最终,宁渺圈出其中一个逻辑小节,打了个问号,淡淡勾唇问道:“现在呢,有问题吗?”

  一些懂逻辑推理的专家面色微变,连忙凑上去看。

  宁渺侧身,让他们仔细看。

  “好像……”

  “不对劲。”

  他们越看,脸色越难看,甚至背后生出冷汗。

  “这是……犯了乞题的错误。”

  乞题是一种预设性谬误,是一种前提需要证明的循环论证,把需要论证的命题作为证明的前提,简单来讲,就是用A推断出了A。

  这是一种由于惯性认识带来的思维漏洞。

  然而在整个案件中,这是一个完全被忽视的、几乎是一闪而过的看似毫不相关的微末细节。

  他们不信邪,又重新看了一遍整个论证过程。

  最终发现,问题就是出在这里。

  由于思维惯性,加上这就是一个应如是的助理赵秀在生活中一个的几乎毫不相关的细节,如果不是宁渺点明,他们还真没注意到。

  而就是这么一个细节中的细节错误,将会导致整个推理过程无效。

  也就是说,他们的结论是错的。

  在案件调查中,这种错误,将会是致命的!

  乞题,beggingthequestion,本来想往细讲一下,但是今天不方便用电脑,没办法找权威一点的逻辑学专著,就算了。

  最近有点忙,每天一更已经是极限,等忙过去了,会补加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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