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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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

  第128章罗大状的刑事自诉

  交警大队门口。

  一辆全新的黑色奥迪A5停靠在路边。

  车上,姜白和罗大状静静的等待着。

  没过多久。

  一个交警小跑着来到车旁边,把一个移动硬盘交给副驾驶的罗大状。

  “罗律师,那辆林肯行车记录仪里面所有录像,我全都拷贝在这里面了。”

  “谢了,小马。”

  罗大状接过移动硬盘,笑着点了下头。

  小马摆摆手说道:“罗律师客气了,当年要不是你帮我爸辩护,可能他就从见义勇为者变成杀人犯了,这点小忙算什么。”

  “老马是英雄,为他辩护,是我应该做的。先走了,你快回去吧。”

  “好嘞,罗律师慢走。”

  “嗯。”

  “嗡!”

  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起步开走。

  “罗大状,你这招,真是高明。”姜白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

  罗大状调整了一下座椅靠背,缓缓道:“跟魔鬼打交道,总要有点魔鬼的手段。”

  “实体正义,我所欲也。”

  “程序正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后者而取前者者也。”

  姜白缓缓点头,深以为然。

  让人故意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再私下拿到对方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这些做法确实踩线,甚至是过线。

  但是这又如何呢?

  姜白和罗大状本身就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刻板之人。

  特殊情况,就要特殊对待。

  特殊事情,就要特殊处理。

  回到律所后,两人开始审查录像。

  忙活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有所收获。

  “乔娜,罗飞睡死过去了吗?”

  “好,伱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好好的睡一觉就行了。”

  “放心,以那个药的剂量,在明天上午十点之前,罗飞都不可能醒的。”

  “你只需要在十点前离开家就行。”

  “……”

  这段录音时间当晚11点38分左右。

  除此之外,最新的一段录像里,还记录了李美君跟乔娜的一场通话,同样提到了一些关键内容。

  这些录音,就是铁证!

  足以洗刷罗大状身上的所有污水!

  罗大状脸色变得颇为阴沉。

  虽然早就有了猜测,但是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他的心里依旧不是滋味。

  “罗大状,这事儿刑不刑?”

  姜白扭头看向罗大状,双眼似乎都在放光。

  罗大状缓缓道:“私自查看别人行车记录仪的录像,这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而且,这份证据是非法获得,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效的。”

  “啊?那……那我们岂不是白忙活一场?”姜白顿时满脸失望。

  “呵呵……”

  罗大状笑着摇了摇头,“只是些许曲折罢了。”

  姜白立刻兴奋起来了。

  这才对嘛!

  罗大状亲自出马,怎么可能不刑!

  ……

  次日。

  一大早。

  罗大状来到了法院,立案大厅。

  负责接待的依旧是林然。

  “罗老师,我先看下材料哈……”

  “欸?”

  “诽谤罪……”

  “罗老师,这是您自己要提起刑事自诉?”

  林然都震惊了。

  这次罗大状不是代理人,而是……原告???

  也就是说,居然有人敢诽谤罗大状?

  “是的。”罗大状笑眯眯的点头。

  “好,好的,请稍等。”

  林然深深的咽了下口水,连忙进行审阅,检查。

  很快。

  “罗老师,材料没有问题,可以立案。”

  “谢谢。”

  罗大状道了声谢,拿着立案通知书离开法院。

  另一边。

  全璟律师事务所。

  “你是说……罗老师要请我做他的代理律师?”张伟诧异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姜白。

  “没错。”

  姜白笑着点头。

  张伟疑惑的说道:“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姜白解释道:“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证据……”

  “哦,我明白了。”

  张伟恍然大悟。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具人呗?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做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必须请代理人。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就比如这次。

  以罗大状的专业水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但他这个原告的身份会有诸多限制。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出面了。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具)人。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道。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

  法院在立案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颇高。

  不过,在《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罗大状在申请立案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美君便收到了风声。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关系。

  罗大状前脚申请立案,后脚就有人把消息递给了她。

  收到消息后,李美君第一反应就是有点慌。

  人的名,树的影。

  罗飞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威慑。

  任何人,站在罗大状的对立面,都将会感受到什么叫做碾压,什么叫做残忍。

  更何况,这次李美君跟罗大状还不是单纯的立场不同,不仅仅是为对立的双方辩护,而是……

  她是被告,罗大状是原告!

  如果输了,可不是输一场官司这么简单,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李美君拍着胸口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她开始仔细回忆整件事,把自己带入罗大状的角色中,抽丝剥茧,寻找破绽。

  不得不说,李美君这个局看似简单,却几乎没有破绽。

  基本上没有翻盘的可能。

  但她也清楚,既然罗大状提起了刑事自诉,说明他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

  但……

  究竟是什么呢?

  李美君现在就是要推测罗大状出招的思路,然后提前进行防守。

  “人证不可能,乔娜对罗飞恨之入骨,不会反水……”

  “老周给我开车开了十几年,他女儿出国留学都是我资助的,也不可能出卖我……”

  “聊天……”

  “电话……电话……”

  “行车记录仪!”

  李美君眼睛猛地瞪大,想到了一个关键。

  这也是整个事件当中,百密一疏的一个环节。

  她连忙给司机老周打去电话,语速极快的说道:“老周,把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取下来给我,快点!”

  “老板,内存卡昨天被交警拿走了……”老周说道。

  听到这话,李美君瞳孔骤然一缩。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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